为了进一步简政放权、便民惠民,沈阳市公安局现已在和平、大东、铁西、浑南、苏家屯、沈北、于洪、辽中、康平、法库、新民开通出入境受理大厅,沈阳市居民可就近在各区受理大厅办理出入境证件。其中和平、大东、铁西、浑南、苏家屯、沈北、于洪受理大厅可以跨户籍区办理出入境证件。申请人须本人持身份证、户口本办理,未满16周岁儿童须持出生医学证明在父母陪同下办理,需要单位审批的国家工作人员须由主管部门出具意见。首次办证时限为10个工作日。再次签注办证时限为5个工作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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